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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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
本报记者 李道演

  本报讯  昨天上午,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宁波市鄞州区召开,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下旬至2008年1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夏阿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毅,省委教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领导小组副组长蒋胜祥出席了会议。全省11个地市和义乌市的政法委、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宁波高教园区联合执法办公室、石碶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综治工作情况,鄞州区、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局、温州市教育局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单位交流了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体会。
  夏阿国对上述单位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部署。他指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省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任务还十分繁重,学校周边治安问题仍较为突出,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状况有待改善。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部位是高校和集镇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包括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和学校内部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提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夏阿国强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统一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努力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不只是综治部门和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产业、卫生、城管、工商行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集中开展、联合整治,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要坚持“以整促建、以整促管、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这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